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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全市将开通季度随访限制功能(本季度随访工作须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录入完成)
发布时间:2024.06.18

各机构:

接上级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随访录入工作,系统将于6月23日开通全市季度随访限制功能,届时将不能再录入一季度随访记录,请各机构周知。

季度随访限制功能:是指本季度随访工作须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录入完成。

具体限制如下:

一季度随访录入须在4月15日之前录入完成,超期后将无法录入。

二季度随访录入在7月15日之前录入完成,超期后将无法录入。

三季度随访录入在10月15日之前录入完成,超期后将无法录入。

四季度随访录入在第二年1月15日之前录入完成,超期后将无法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