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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系统更新内容
发布时间:2016.05.17
2016-5-13   增加个人信息合并功能。点档案管理-个人信息,点开个人信息后,在右上角可以看到“合并”按钮。   合并主要针对两类人群:	    a. 采用父母身份证重复建档的儿童。0-3岁无身份证的,用编号进行合并。	    b. 采用15位和18位身份证重复建档的人。					   合并后个人信息由当前操作员进行管理。   合并要求:生日、性别相同,同县区。3岁以上要求姓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