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系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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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出嫁到本村,以前娘家卫生所系统上已建了个人信息的,录入时提示身份证重复,怎么办?
以下处理办法,只是针对没有跨县区的人,如果此人跨了县区,系统暂时不能录入体检和随访。处理办法:1、不需要再次建立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只可以建立一次。2、可以根据身份证录入体检管理或随访记录。以健康体检表为例,只需要在“编号或身份证号”处录入该人的身份证或编号,出了姓名后,就可以对此人进行体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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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1
常见问题解答
1、同一个用户名可以多人同时登陆并录入信息,编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不会出现乱码。2、如需删除修改个人信息,该信息必须是自己输入才有权限删除修改。如需删除的个人信息下已经输入体检管理或其他随访信息,您则需先删除体检管理与随访信息,隔天后才可以删除个人信息。其它信息编号不变。3、如果出现系统编码与档案表上的不同,以系统编号为准。4、在输入体检管理时,系统提示“该人为0-6岁儿童,请到儿童保健中做健康体检”或提示为“该编号对应的人为老人,您需要到老年健康中录入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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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长治公共卫生管理系统(2011版)上线,大家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于今年5月份发布,与(09版)相比其中有多处内容做了调整。 根据(2011版)的相关内容,系统做了调整,录入功能已基本完善。 查询功能正在调试当中,随后将陆续上线。 大家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355-37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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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4
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的判断条件
高血压:个人信息既往史中选中“高血压”时,系统才会认为此人为高血压病人。糖尿病:个人信息既往史中选中“糖尿病”时,系统才会认为此人为糖尿病病人。精神病:个人信息既往史中选中“精神病”时,系统才会认为此人为精神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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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系统,请一定认真阅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下载。
本系统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进行开发。这里提供下载供大家学习参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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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两个机构完成一份【体检资料】的相关操作
以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两个机构共同完成一份体检资料为例进行说明:第一步:村卫生所操作员,登录系统后,在体检管理中填写一般体检信息。第二步:乡镇卫生院操作员,登录系统后,在体检管理中找到村卫生所填写的体检信息,点击姓名,打开该体检信息的资料,可以看到在右侧红框内有一个“补充体检资料”的按钮。请点击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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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建议大家在操作系统前,先认真阅读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建议大家在操作系统前,先认真阅读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下载地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9年)如:儿童保健 是做几次,每次是在什么时候做?孕产管理是做几次,每次是在什么时候做?
